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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社会力量办学的力度

1999-03-10 来源:光明日报 鲁松庭 我有话说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5年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浙江省许多地方依据《教育法》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办学体制改革,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办学范围从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迅速扩大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领域。到1998年10月,全省已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10800多个,占全国的五分之一。但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从总体上看,社会力量办学的比重还很低,各地发展不平衡,政策环境和外部条件也有很大的差异,民办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缓慢,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人们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社会力量办学的思想认识不尽一致,有的心存疑虑,不敢支持;有的担心冲击公办学校,加以限制。要加快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发展,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充分认识社会力量办学的重大意义。

社会力量办学,是增加教育投入、满足全社会教育需求的迫切需要。目前,各级财政都比较紧张,不可能由财政完全解决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而浙江民间资金比较充裕,历史上又有捐资助学、捐资办学的传统。社会主义事业是千万人的事业,只有发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办学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学,广开财路,多方筹资,才能增加全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社会力量办学也是适应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改革教育体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20年,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979年到1997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3.6%,1997年达到460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连续几年居全国第四位。从1997年全省工业总产值来看,全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占11.9%,集体工业占40.7%,个体私营工业占38.8%,外商投资和其他工业占8.6%,这是浙江经济的一大特色和优势,这一特色表明,浙江可以打破一切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

浙江省为加快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发展,在政策措施上予以扶持:

1.我们把全省社会力量办学的重点放在高中段以上教育特别是中、高等职业教育。这是由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决定的。面对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必须全面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把经济建设切实转移到依靠科学技术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转变。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键在科技,基础在教育,根本在人才。目前全省高中段以上教育发展规模相对不足,已经成为社会教育需求的热点。因此必须在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努力扩大教育规模,着力提高教育层次和教育质量。大力发展高中段教育,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特别是加快发展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直接关系全省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也应该成为社会力量办学的重点。

发展高中段以上教育,比办小学、初中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更高的师资要求。目前社会力量办学,除幼儿园以外,比较多的集中在小学、初中,民办高中段以上教育比较薄弱,民办职业教育面临的困难更多。我们要充分认识发展高中段以上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重点举办高中段以上教育,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我们要创造条件,积极试办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与地方政府合作,试办融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于一体的社区学院。

2.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办学。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打破政府办学的单一模式,冲破姓公姓私的思想束缚,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办学。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增加教育投入,有利于扩大教育规模和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满足社会的教育需求,各种办学的形式都可以大胆试验,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都可以依法独立办学,或与政府部门和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也可以与境外人士、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还可以参与学校生活后勤设施的建设,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公办学校也要深化改革,努力探索政府办学的多种实现形式,根据需要和可能,选择少数学校进行“公办民助”或“国有民办”的改制试验,把公办学校办得更好更活。

3.各类民办学校必须优化机制,规范管理,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目前,全省多数民办学校办得比较好,注重质量,各有特色。办得好的民办学校,关键靠三条:一是有一个灵活的办学机制,自筹资金,自主办学,全员聘任,按劳取酬,教职员工的收入待遇与办学成效和个人的贡献密切挂钩。二是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特别是有一个好的董事长和校长,办学思想端正,管理有方,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三是有一支好的教师队伍,业务优良,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各类民办学校要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办学体制、用人体制、分配制度和其他各项管理制度,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广泛引进优秀人才,不断优化师资结构,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4.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宏观指导。要把民办学校发展纳入整个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其次,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加快社会力量办学的具体政策措施,支持民办学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允许企业、个人投入学校建设的资金税前列支,允许以股份形式筹措办学资金,允许学生家庭以适当形式参与学校建设,允许学校按生均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允许学校建设用地按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并予以优先安排。第三,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服务和依法管理。要帮助民办学校牵线搭桥,选配优秀校长、教师,支持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进一步健全办学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制度,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产、财务监督管理,把好审计关。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和等级评估制度,完善评价体系,督促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把好评估关。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估,绝对不能划分姓公姓私,要一视同仁,不唯“成份”看质量。管理好、质量高的民办学校,同样可以评定为省级示范学校。对成绩显著的民办学校及其办学者、管理者和优秀教师,各级政府要予以表彰奖励。社会力量办学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计划、财政、人事、物价、税务、土管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作者系浙江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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